*ST节能: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神雾节能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