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作废注销事项 核心观点 -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调整,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主要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派息及激励对象离职触发条款 [12][14]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从7.34元/股降至7.28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4.79元/股降至14.73元/股,调整依据为每股派息0.065元 [12][13] - 作废注销涉及1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未归属的8,478股限制性股票及8,478份股票期权被作废注销 [14] 批准与授权程序 - 2023年5月31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激励计划草案 [5] - 2023年6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6][7] - 2025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价格调整及作废注销议案 [10] - 2025年7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最终批准调整及作废注销事项 [11] 调整具体内容 - 调整背景: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总股本421,782,595股为基数 [12] - 计算公式:调整后价格=原价格-每股派息额(P=P0-V),确保调整后价格大于1元 [12] - 调整结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下调0.06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下调0.06元 [13] 作废注销原因及程序 - 离职激励对象触发《激励计划》条款,丧失资格导致未归属权益作废 [14] - 作废数量: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均为8,478股/份 [14] - 程序依据: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直接处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14] 信息披露要求 - 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巨潮资讯网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15]
法本信息: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