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关 于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济南市龙奥西路 1 号银丰财富广场 C 座 19、20 层 邮编:250014 电话/Tel.:+86 531 8611 0949 8611 2118 传真/Fax.: +86 531 8611 0945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云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