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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 - 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因与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投资"鸿贵园开发项目"产生合同纠纷,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 涉案金额包括借款本金5 885亿元及截至2022年3月9日的利息,后续利息按一年期LPR四倍标准计算 [1] - 案件于2022年3月22日受理,原定2022年4月26日开庭,后因被告反诉延期至2022年5月7日 [1] - 2023年6月27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2023年7月11日收到对方《民事上诉状》 [1] - 二审法庭调查时间变更为2025年2月17日,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2] 案件最新进展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本案,案号为(2025)粤14执151号 [2] - 目前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 [1][2] 案件影响评估 - 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 [1][2] -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披露媒体包括三大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