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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应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近 3 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 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