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鑫: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确保财 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 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