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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可转债转股导致的权益变动 - 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持股比例从55.62%被动稀释至54.16%,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汇海合伙及一致行动人海江合伙合计持股比例从8.07%稀释至7.94% [1][3] - 本次权益变动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从434,800,000股增至441,808,522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变,仅比例被动稀释 [3][4] -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披露要求,但不涉及要约收购或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无重大影响 [1][4] 可转债发行及转股详情 -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发行6.60亿元可转债(660万张,面值100元/张),2024年7月5日起可转股,初始转股价11.74元/股 [2][3] - 因2023年及2024年利润分配,转股价先后调整为11.46元/股(2024年5月28日生效)和11.20元/股(2025年5月28日生效) [3] - 截至2025年7月2日,累计78,497,000元可转债转股(占发行总额11.89%),转股数为7,008,522股 [3] 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数据 - 控股股东省交投集团持股数量不变,但比例从55.62%降至54.16% [3][4] - 汇海合伙单独持股比例从4.04%降至3.98%,海江合伙从4.03%降至3.96%,两者合计比例从8.07%降至7.94% [4] - 权益变动前后总股本分别为434,800,000股和441,808,522股 [3][4] 其他说明 - 本次变动为被动稀释,无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要约收购文件 [5] - 可转债转股期仍在进行,后续转股可能进一步影响股权结构,公司将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