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 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