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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5 号》")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精锻科技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精锻 转债"(以下简称"本次赎回")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锻科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