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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2月15日完成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期限6年 [3][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9年2月14日,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 [4] - 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整至12.97元/股(2023年6月9日)、12.82元/股(2024年5月24日)、12.76元/股(2024年9月30日) [6][7] 赎回条件触发情况 -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赎回条件为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5] - 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3日,公司股票满足上述条件(收盘价≥12.30元/股,即转股价9.46元/股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8]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以100.45元/张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 [9] 监管批准与法律程序 - 本次发行获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3〕45号),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3][4] - 赎回程序已取得董事会批准,符合《监管指引15号》规定,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