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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份解除限售概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8,829,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869%,涉及股东户数6户,限售期为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将于2025年7月7日上市流通 [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2,214,286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49,619,04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76.29% [1] - 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变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清零,无限售条件股份增至149,619,048股,占总股本100% [23]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控股股东普瑞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旭阳及其他股东均严格遵守36个月限售期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 [3][4][20] - 股东承诺包括:限售期内不转让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遵守减持规则等,且所有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3][4][5] - 控股股东普瑞投资质押股份23,041,200股需解除质押后方可流通,实际控制人徐旭阳因董事身份限制,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仅为解除限售数量的25% [21] 股价稳定机制 -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每股净资产,措施包括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三阶段 [6][7][8] - 回购资金上限为IPO募集资金总额,单次回购比例不超过总股本1%,增持资金分别不低于控股股东上年现金分红30%和董监高上年薪酬20% [7][8][9] - 预案明确实施顺序:优先公司回购,其次控股股东增持,最后董监高增持,每年仅强制启动一次 [6][7][8] 公司治理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优先将商业机会让渡给公司 [15][16] - 关联交易承诺包括:确保交易公允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17][18] - 填补回报措施承诺涵盖:不干预经营、不侵占利益、薪酬制度与回报措施挂钩等 [11][12] 信息披露与法律责任 - 公司及股东承诺若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回购股份并赔偿,包括退还申购款及利息、按发行价回购等 [13][14]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法规要求,股东履行了全部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完整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