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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01 室 邮编/Zip Code:510623 电话/Tel:86-020-37392666 传真/Fax:86-020-37392826 电子邮箱/E-mail:guangzhou@kangdalawyers.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 重庆 苏州 呼和浩特 长沙 厦门 郑州 香港 武汉 合肥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广州)法意字【2025】第 0178 号 二〇二五年七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 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 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 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准确、完整、有效,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