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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2023年9月8日起16个月后至28个月内(即2025年1月)[5] - 首次授予部分涉及4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0万股,占已获授总量的50%[9] - 董事长兼总经理陆剑峰个人获授300万股,本次可归属150万股[9]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2024年营业收入相比2022年增长不低于110%,实际达成107分(满分100分),触发100%归属比例[8] - 净利润考核未达增长目标,但通过计算公式X=107仍满足全额归属条件[8]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全部达到B级及以上,符合个人层面归属系数要求[9]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28万股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 - 作废程序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4] 法律程序履行 - 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并完成董事会审议程序[4] - 独立董事对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4] - 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操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