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 公司计划开展铜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 [1] - 铜和铝是公司主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会对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希望通过套期保值功能减少产品成本波动 [1] - 套期保值业务将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涉及场外和境外交易,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1] 额度使用及授权期限 - 套期保值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再投资)不超过最高额度 [1][2]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 审议程序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本次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2]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防止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2] - 套期保值数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需保值数量,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操作指令 [4] -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指令下达和监督执行,财务部具体操作,采购、销售部门配合,内部审计室监督 [4] 会计处理及可行性分析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4]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经营业绩稳定性,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具备匹配的自有资金 [5] - 公司不做投机性交易,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内部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5]
微光股份: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