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对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 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2)证券投资:包括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 为。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1 页 共 4 页 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收益不能按期收回或不能收回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 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安全第一、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