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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Guizhou Zhenhua E-CHEM Inc.),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784,205元,经营期限为50年 [7][8] -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上市 [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9][1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11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由董事会聘任 [13]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的生产,以及锂离子电池制造 [15] - 业务范围涵盖电子新材料研发、技术咨询、国内商业及进出口业务 [1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 [16][17][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0,000股,目前已发行508,740,205股普通股 [20][21]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等文件 [34]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需连带责任 [4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18][120]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2][123]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32]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83]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需股东会批准 [47] -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总资产1%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