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情形 [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 [1] - 激励对象包含一名外籍高管Mao Dan yun 其作为研发副总主导开发了多屏切割显示技术等核心技术 [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计划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授予安排未侵犯股东利益 [3]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 [3] - 激励名单将内部公示10天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2] 激励计划实施目的 -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留住核心人才 绑定股东/公司/团队利益 [4] - 重点激励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关键人员 [4]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