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船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10 点 00 分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浦东大道 1 号中国船舶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