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 嘉和美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新设联席总经理岗位,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修订 - 修订前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1] - 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联席总经理岗位 [1] 董事会职权修订 - 董事会新增聘任或解聘联席总经理的职权 [1] - 董事会新增听取联席总经理工作汇报的职责 [2] - 董事会可将权限范围内事项授权给总经理或联席总经理执行 [2] 总经理及联席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2] - 新增设联席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2] - 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2][3] 总经理及联席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共同对董事会负责 [5] - 新增联席总经理与总经理共同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 - 公司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由总经理或联席总经理批准 [5] - 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均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5] 副总经理相关修订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 - 副总经理需协助总经理和联席总经理工作 [6]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联席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可代行职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