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工作细则核心框架 总则与任职资格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可设若干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协助工作 [1][3]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需具备经营管理能力、行业经验、诚信勤勉等条件 [4][5]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刑事犯罪未逾5年、破产清算责任未逾3年、失信被执行人、被监管机构禁入等 [6][7] - 公务员不得兼任高管,董事兼任高管不得超过董事会半数,控股股东行政人员不得任高管 [8][9] 职权划分 - 总经理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实施、机构设置、制度拟定、人事任免(除董事会权限外)、职工薪酬等 [10] - 需定期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口头或书面汇报 [11][12] - 副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分管业务,可提议主管人员任免,总经理缺席时代行职务 [13] -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制度制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投资论证及子公司财务监督 [14][15] 义务与监督机制 - 高管执行职务时因玩忽职守、越权或违规导致公司损失需赔偿,重大损害可被处罚或起诉 [16] - 财务负责人需确保财务独立,监控资金异常变动,拒绝控股股东侵占行为并及时报告 [19][20] - 发现决议执行环境重大变化、业绩大幅波动或经营风险时,高管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1][22] - 高管获悉控股股东违规行为应立即要求纠正并向董事会或交易所报告 [23][24] 总经理办公会议 - 会议为总经理履行职权的主要形式,讨论经营重要事项,由总经理召集或委托副总经理主持 [25] - 需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包括:1/3以上高管提议、董事会要求或紧急经营事项 [26] - 会议决策流程包括提前通知、集体讨论、总经理最终决策,会议记录存档10年 [27][28]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及决议督办,参会人员需严格保密 [29][30]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31][32]
奥士康: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