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 《公司章程》")、 《康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 (草案)》")、《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具有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