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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关联交易 - 公司拟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渣)》和《购货合同(铜渣)》[1] - 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1] -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1]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1] 关联担保 - 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基于双方互保关系,担保风险可控[2] - 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 会议程序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 -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1] - 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