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决定提交股东会审议[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公告,载明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张国魁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15:00[3][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日,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投票股东2人,网络投票股东571人,合计代表股份123,657,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44%[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证,现场股东及代理人身份资料经律师核查合法有效[4][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获同意799,089,584股(占比98.3654%),中小股东同意率72.7094%,反对率25.1600%,弃权率2.1306%[6] - 议案2获同意799,619,784股(占比98.4307%),中小股东同意率73.7991%,反对率24.2777%,弃权率1.9232%[6][7] - 两项议案均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