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春芳)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刘春芳由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 - 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包括持股、任职、业务往来等情形 [2] - 候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确保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6] 专业资质与经验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持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会计、审计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合规性声明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1][2] - 候选人无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等不良记录 [3][4]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6] - 候选人承诺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6] - 候选人声明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