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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万和电气"或"公司")的委托,北京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次会议决定召集。2025 年 6 月 18 日,万和电气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发布了《广 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 东会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并超过十五日。上述通知载 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出席会议对象,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的登记 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通知中对本次股东会的议题内容进行了 充分披露。 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本所")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 股东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