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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闵锐)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提名闵锐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信用记录的充分了解 [1] 独立董事资格审核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法规合规性 - 被提名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 [1]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被提名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2]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5] 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度 [4] - 被提名人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4] - 如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高级职称要求 [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未受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措施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7]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7]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7] 兼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8]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8] - 被提名人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