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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科技: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定义与适用范围 - 对外投资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活动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控股企业的对外投资业务 [1] - 投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1] 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 必须坚持效益优先原则 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1] - 需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提高投资收益并维护股东权益 [1]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仅限自有资金 [2] 授权批准与岗位分工 - 重大金额对外投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2]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外的投资事项 [2] - 总经理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并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 [2] - 长期投资(超一年)实行项目负责制 成立项目小组实施 [2] 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流程 - 需编制投资建议书 并对被投资企业资信进行调查 [3] - 重点评估投资目标、规模、方式、风险与收益 [3] - 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资产总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50%以上 或营业收入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3][4]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交易需累计计算后提交审议 [4] 董事会决策权限 - 审议资产总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交易 [4] - 审议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交易 [4] - 审议利润占最近年度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交易 [4] - 董事长可决定资产总额低于总资产10% 或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交易 [5] 投资执行与监控 - 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及责任人员 [5] - 派驻董事或财务人员至被投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 [6] - 财务部需将股息、利息等收益纳入会计核算体系 [6] - 投资资料及权益证书需归档 未经授权不得接触 [6] 投资处置条件与程序 - 可收回投资的情形包括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 [6][7] - 转让需经评估确定价格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7] - 核销投资需取得法律文书证明无法收回 [7] - 长期不运作项目必须清理并妥善保管所有法律文书 [7] 监督检查机制 -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涵盖岗位设置、审批执行等情况 [9] - 发现薄弱环节需及时报告总经理并采取措施纠正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