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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股份: 振华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

振华转债基本情况 - 债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2] -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621.00万元(约4.0621亿元) [2] - 发行数量为4,062,100张 [2] - 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按面值发行 [2] - 债券期限为自2024年7月12日至2030年7月11日共6年 [2] - 票面利率采用阶梯式设计:第一年0.20% 第二年0.40% 第三年0.80% 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 第六年2.00% [2]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 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2] -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3] - 转股期限自2025年1月18日起至2030年7月11日止 [3] - 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1.64元/股 [4] - 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 [4] - 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用评级 [4]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4] -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 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4] 本次付息具体安排 - 本次付息为第一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 [4] - 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0%(含税) [4] - 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 [4] - 付息债权登记日定为2025年7月11日 [1][4] - 除息日与兑息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4日 [1][4]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1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4]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5] - 将在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利息足额划付至指定账户 [5] 投资者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5] - 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税前兑息0.20元 税后实际派发0.16元 [5] - 居民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每张实际派发0.20元(含税) [6]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6] - 免税政策适用期限为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 - 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对非居民企业实际派发金额为0.20元(含税)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