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2024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3] - 同日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核实激励对象名单 [3] - 2024年7月29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行权及注销事宜 [3] 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2024年8月2日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确定以53.99元/份行权价向200名激励对象授予358.10万份股票期权 [3] -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3] - 2024年8月17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3]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安排 - 2025年7月7日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以53.49元/份行权价向33名核心骨干(含外籍员工)授予41.90万份预留期权 [4][6] -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确认预留授予条件已满足 [5] 行权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派发4600万元现金红利,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后行权价由53.99元/份调整为53.49元/份 [9][10] -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节关于派息情形的规定 [9] 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 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2025年4月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注销24.3万份未行权期权 [5] - 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及首个行权期业绩未达标,2025年7月注销16.5万份离职人员期权及179名激励对象31.73万份未达标期权 [5][11] - 首个行权期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收同比增幅不低于18%,实际未达成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