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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行权条件成就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比例为25% [3] - 行权条件包括公司财务合规性、激励对象资格、业绩指标(营收复合增长率11.32%、研发投入占比46.92%、利润率20.49%)及个人绩效考核(789名激励对象中3名考核为C档) [3] - 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同步推进,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获控股股东批复(京电控绩效字2024120号) [2][4] 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 注销原因包括16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违规(涉及170,250份期权)及3名考核不达标(注销4,500份) [4] - 注销后2022年激励计划剩余期权数量为9,915,375份,激励对象调整为789人 [4] 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 - 调整触发因素为2023年度分红(每股派现10.60元)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5股) [4] - 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从159元/份调整为116.99元/份,期权数量从7,399,500份增至9,989,325份 [4] - 2024年激励计划行权价从156.27元/份调整为114.97元/份,期权数量从2,021,325份增至2,728,788份 [4] 法律程序履行情况 -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要求 [1][2] - 公司需就本次行权、注销及调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