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将监事会相关职责统一修订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及变更办法同董事长规定 [2] 公司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4] - 公司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可向境内外投资人发行 [5]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权等权利 [10][11] - 股东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符合条件者可查阅会计账簿 [11]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滥用权利等义务 [18]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21]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报告、增减资本等职权 [23] - 重大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情形 [24] - 重大交易标准包括交易资产超总资产50%或营收超50%等 [26][2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29]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64]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 [65] - 董事应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54]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 [58] 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需为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不得担任 [49] - 董事任期3年可连任,任期届满未改选需继续履职 [51] - 董事应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7] - 董事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需赔偿 [55]
中孚信息: 中孚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