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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聘任、续聘、改聘行为,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可参照执行 [1]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或提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候选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及固定工作场所 [1] - 需熟悉财务法规、拥有充足人力资源且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处罚记录 [1] - 审计团队需满足执业质量要求,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社会声誉良好 [1] 选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监督流程,并需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 [2] - 对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大幅变动等情形需保持高度谨慎 [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需公开选聘文件并保障公平性 [3] - 选聘流程涵盖资质审查、现场陈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等环节 [3] 评价标准与费用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报价(权重≤15%)、质量管理水平(权重≥40%)、资源配备等 [4] - 审计费用调整需考虑物价指数、业务复杂度,降幅超20%需披露原因 [5] - 选聘合同需明确信息安全条款,加强涉密信息管控 [6]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可简化程序,但需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6] - 改聘条件包括执业质量缺陷、审计进度延误或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合作 [7] - 改聘需提前10天通知原会计师事务所,并在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新选聘 [7] - 改聘公告需披露前任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 [8]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需检查选聘合规性、协议履行情况并纳入年度评价 [8] - 违规选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经济处罚 [8]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包、审计质量问题等行为将被永久排除选聘 [9]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执行,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0]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的制定权和解释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