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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资助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财务资助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提供资金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健康发展 [1] - 制度明确禁止为关联方及特定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设立严格的审批流程和限额管理 [2][3] - 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资助事项,需持续跟踪被资助对象风险状况 [4] 制度适用范围 - 财务资助包括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除外 [1] - 明确禁止为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资助 [1] - 不得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特殊情况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2] 审批权限与流程 - 董事会审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四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单笔金额超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交易所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双重多数表决并提交股东会 [3] 申请与执行管理 - 财务部门统一受理申请,需包含申请人基本情况、债务说明、金额、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核心材料 [3][4] - 财务部门需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经办具体资助手续 [4] - 对被资助对象实施持续监控,发现风险需立即上报管理层 [4] 责任与制度更新 - 违规操作导致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经济或刑事责任 [4]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现行规定为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