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1] - 审查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以及公司章程 [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刘伟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资格 [1][2] - 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 [2] - 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解除,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处罚 [2] 提名委员会决议 -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刘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