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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意见 -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核查,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出现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1]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定条件,不存在被市场禁入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 - 监事会确认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将分别解除限售4,326,000股和500,000股限制性股票 [3]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核查意见 - 因43名激励对象业绩未达标、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3名因退休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 - 公司拟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总计2,100,000股股票,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3] - 监事会确认回购注销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