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7日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3][4] - 会议通知载明召集人、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0日)、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7月7日9:15至15:00 [3][4] - 实际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告内容一致 [4][5] 出席会议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1名,持有公司股份259,959,601股,占总股本的25.8119%;网络投票股东574名,代表股份21,077,733股,占比2.0929% [5] - 合计585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281,037,334股,占总股本27.9048%,其中中小投资者578人,代表股份36,347,043股 [5] -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部分人员通过视频参会 [5] 议案表决结果 - 唯一审议议案为《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获同意票265,958,82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6167% [6] - 中小投资者投票分布:同意股数21,268,538股(占比58.5152%),反对13,803,293股(37.9764%),弃权1,275,212股(3.5084%) [6]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律师认定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