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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提升战略规划及ESG管理水平,依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工作细则 [1][2] - 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职责涵盖长期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投融资项目评估及ESG体系建设 [2][5]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至少1名独立董事(定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一致),委员通过提名选举产生 [3][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职需60日内补选独立董事 [5][6]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能包括研究战略规划、ESG政策、重大投融资项目立项及可行性,并监督ESG信息披露 [5][8]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2][15] 决策与议事规则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前期评估材料(如可行性报告、ESG报告)并提交正式提案 [10][11]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表决 [12][13]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决议需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7][18][19] 生效与修订 - 工作细则自H股上市后生效,若与法规冲突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14][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按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