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豪美精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分别与浦发银行佛山分行和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1 5亿元和1 02亿元或其他币种等值金额的主债权 [1] -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 无需再提交审议 [2]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 浦发银行佛山分行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 利息 罚息 复利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实现债权费用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2] - 中国银行清远分行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 利息 复利 罚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 保证期间为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2][3] 被担保人情况 - 被担保方豪美精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公告 [3] 担保必要性分析 - 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 豪美精密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无重大违约或诉讼事项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日 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XX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 63% 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