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泰集团: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8日 [1] - 会议通知通过《上海证券报》等四大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列明召集人、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11:30)进行,现场会议于15:00在亚泰会议中心召开 [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陈铁志主持,流程与公告内容一致 [2][3] 参会人员构成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日,参会股东需为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 [3] - 实际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1,1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1,799,444股(占总股本21.713%),其中现场参会6人代表496,391,131股(15.3579%),网络投票1,172人代表205,408,313股(6.3551%) [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3][4] 议案表决结果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网络投票结果由上交所统计并验证真实性 [4] - 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后,三项议案均获通过:公司借款担保议案、子公司借款担保议案、综合授信担保议案 [4]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由董事签署存档 [4]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定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