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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7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