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 外部相关人员。 第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