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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禁止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2] -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前需知悉《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 [2] - 董事及高管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同本人行为,需履行询问和报告义务 [2] 股票买卖申报流程 - 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信息披露情况并提示风险 [3] - 因股权激励等情形对股份转让设限的,需向深交所申请登记为限售股份 [3] - 新任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包括亲属身份及证券账户 [3] 股份转让限制规则 - 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5]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5] - 年内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5] 股份锁定与解锁机制 - 深交所将董事及高管申报的股份数据发送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锁定 [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6]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及新增股份 [6] 禁止交易情形 - 禁止在公司股票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及承诺期内转让股份 [6] - 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预告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期间买卖股票 [8] - 禁止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违规收益由公司董事会收回 [7]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统一管理董事及高管持股数据,定期检查披露情况 [9] - 定期报告中需披露持股变动情况,包括年初年末持股量、增减变动原因等 [9] - 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 [9] 增持股份规范 - 持股30%-50%的股东每年增持不超过2%,持股超50%的增持需不影响上市地位 [9] - 增持达2%比例或计划完成时需披露公告,包括增持方式、数量及律师核查意见 [10][11] - 增持计划需明确数量下限、价格前提、实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及不减持承诺 [13] 减持股份规范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公告计划 [12] -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6个月,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需披露进展 [12] - 减持期间遇高送转等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关联性 [12] 股本变动披露 - 因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需在季度结束后2日内披露 [15] - 回购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变化触及5%整数倍的,需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15] - 股本减少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股东需履行《收购管理办法》披露义务 [15] 监管与责任 - 深交所可通过问询函等方式监管董事及高管买卖行为 [16] - 董事及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 [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回违规收益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