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航天软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软件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6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28号1号楼第二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分时段进行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参会人员构成与资格 -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 [6]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133人,代表股份218,808,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021%,参会股东资格经上证所系统认证 [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所律师列席会议,现场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高票通过:同意股数218,519,856股(占比99.8680%),反对281,634股(0.1287%),弃权7,000股(0.0033%) [6][7]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计票(律师+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监督)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 [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所确认会议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