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监管措施决定 -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披露存在多处错误 [1] - 错误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1] - 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2] 责任认定与整改要求 - 陕西证监局要求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严肃进行内部追责,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 公司需全面梳理并健全内控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3] 公司回应与后续措施 - 公司高度重视问题并进行深刻反省,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 -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