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出具同意意见 [3] - 激励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监事会核查后出具审核意见 [3]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3] - 董事会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均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同意 [4][5]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后续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 [6] 本次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 回购原因: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资格,需注销其已获授未解限的460,000股限制性股票 [7] - 回购价格:维持首次授予价9.05元/股,因2023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无需调整 [7][8] - 回购资金总额:4,163,000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8] - 实施程序:已通知债权人并开设回购专用账户,计划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注销,总股本将减少至未披露具体数值 [8] 法律结论 - 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6][8][10] - 后续需完成股票注销登记、工商变更及信息披露义务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