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人民币42,270.2739万股不变,每股面值1元 [4] - 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明确其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3] - 修订股份转让规则,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6]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或未达到法定表决权数等 [14][15]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相应调整职权行使主体 [16] - 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职能,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16][22] - 明确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新增8项禁止性规定包括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19] - 新增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的要求 [19]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持股3%降至1% [24] - 新增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的权利,公司可拒绝存在不正当目的的查阅请求 [11] - 明确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窗口,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1] - 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规则细化,新增关联股东说明解释权 [36] 股份管理相关修订 - 限制公司股份回购情形,明确六种例外情况包括员工持股计划等 [5] - 修订财务资助条款,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且需三分之二董事通过 [5] - 新增类别股表决权差异安排,明确普通股与特别表决权股份区别 [21] - 规范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需价格条件相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