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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总经理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总经理权限和工作程序 [1]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聘任解聘需履行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 [1]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3][4] 任职资格要求 - 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管理经验、行业专业知识及调动员工积极性能力 [2] - 禁止存在犯罪记录、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等情形的人员担任总经理 [2] -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人员(除董事外)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3] 管理权限划分 - 总经理有权审批不超过净资产10%的项目投资和资产处置事项 [4] - 可决定5000万元以下单次贷款或1亿元以下累计贷款 [4] - 副总经理分管具体部门工作,总经理缺席时可代行职权 [5] 工作程序规范 - 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例会并建立临时会议触发机制 [6][7] - 重大投资需提交可行性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8]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需严格验收和决算审计 [9] 高管职责要求 - 总经理需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汇报 [9] - 财务负责人需编制真实财报,维护金融机构关系并提供财务分析 [10] - 严禁高管挪用资金、违规担保、利益输送等违反忠实义务行为 [11] 信息披露义务 - 当行业政策、经营环境或业绩出现重大变化时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12] - 高管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 [12] - 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承担赔偿责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