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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4] - 销售和采购返利、供应商索赔补偿、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导致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16,293,063.23元,虚减利润总额16,293,063.23元 [4] - 2022年虚减营业收入22,577,173.38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47%,虚减利润总额101,813,468.95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84% [9] 财务核算问题 - 销售返利核算时点、科目、金额不准确,部分错误核算为三包费用 [4] - 采购返利计提依据不充分、计提金额不准确,导致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 [4] - 供应商索赔补偿错误计入营业收入或冲减销售费用金额不准确,导致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954,391.13元,虚减销售费用14,077,353.51元,虚增利润总额17,031,744.64元 [4] 收入确认问题 - 未实际交付货物但开具发票并依据发票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108,434,380.09元,虚减营业成本73,865,850.60元,虚减利润总额34,568,529.49元 [7]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76,511,835.13元,虚增营业成本73,946,096.65元,虚增利润2,565,738.48元 [7] - 仅依据发票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18,447,131.01元,虚减营业成本16,014,749.74元,虚减利润总额2,432,381.27元 [8] 资产减值问题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不准确,导致2022年虚减资产减值损失 [8] - 部分应收账款信用减值计提不准确,导致2021年虚增信用减值损失3,642,073.03元,虚减利润总额3,642,073.03元 [8] - 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导致2021年虚增销售费用328,805.70元,虚减利润总额328,805.70元 [9] 相关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长杨波未督促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关注财务、业务内控规范性和会计处理准确性 [10] - 时任董事、总经理代云辉未督促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关注财务、业务内控规范性和会计处理准确性 [11]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屠建国未要求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要求 [11] 行政处罚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15] - 对董事长杨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15] - 对时任董事、总经理代云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