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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矿业: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由法院裁定执行导致 持股5%以上股东金星矿业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6,662,041股(占公司总股本9 25%)[1][4] - 拍卖股份分拆为三个包(14,383,090股、15,276,629股、12,278,951股) 其中15,276,629股由李健竞得 其余两包流拍后由王梓旭(14,383,090股)、韩莉莉(12,278,951股)在第二次拍卖中竞得[2][3] - 竞拍成交金额分别为王梓旭153,990,809 71元、韩莉莉130,780,534 24元[3] 股东持股结构变化 - 权益变动前金星矿业持股26,662,041股(9 25%) 变动后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4][5] - 王梓旭将持有14,383,090股(4 99%) 韩莉莉将持有12,278,951股(4 26%)[1][6] - 李健竞得的15,276,629股未在本次裁定中提及具体持股比例[2][3] 法律程序与执行细节 - 西宁中院依据(2023)青01民初99号民事判决 对金星矿业持有的41,938,670股进行司法拍卖[3][4] - 法院裁定解除对26,662,041股的查封 并将14,383,090股和12,278,951股分别过户至王梓旭、韩莉莉名下[3] -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需待解除冻结后办理[4][6] 公司治理影响 - 本次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5] - 受让方王梓旭、韩莉莉需遵守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股份的规定[5] - 金星矿业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跟进股份过户进展[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