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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起解任生效。若无正当理 由,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后,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