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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完善治理结构并提升ESG绩效 [1] - 各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需担任召集人 [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召集人需具备会计专业资质 [8] 战略与ESG委员会 - 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政策,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和ESG工作小组执行前期准备工作 [3]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4] - 职责涵盖战略规划审阅、ESG风险评估、社会责任报告审核等11项具体权限 [5][6] - 议事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7] 提名委员会 - 专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遴选与资格审核,成员包含3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 [9]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需确保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规要求 [10] - 工作程序包括需求分析、候选人推荐、资格审查及董事会提案四个环节 [11] 审计委员会 - 监督财务信息披露及内外部审计工作,成员需包含会计专业人士且独立董事过半 [14] - 关键权限包括审阅财报、评估内控系统、提议聘请或更换审计机构等 [15]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例会,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 [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独立董事占多数席位 [20]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资料准备,考核程序包括绩效评价、薪酬方案拟定及董事会审批 [22] - 会议决议需回避利益相关委员,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23]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5][26][27]